中新網襄陽5月12日電 (梁軍 邢婷 楊澤文)湖北棗陽市平林鎮財政所原副主任張某,為朋友檀某挪用高速公路專項補償款380萬元,最終東窗事發。記者12日從棗陽市法院獲悉,張某因犯挪用公款罪,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,緩刑5年。
  張某和檀某同年出生,又是發小,平時私交甚好。張某原任平林鎮財政所副主任兼預算會計,檀某在棗陽經營一家糧食加工公司。去年5月,檀某為擴大經營,向銀行申請貸款,因缺少保證金被銀行拒絕。檀某不甘心找張某幫忙,張某礙於情面,從麻竹高速專項補償款中拿出180萬元,幫其成功貸款後將180萬元歸還。後來,銀行又檢查檀某公司的經營狀況、流動資金,張某又從中拿出200萬元幫其應急,檢查過後將錢歸還。
  去年11月份,棗陽市檢察院接到群眾舉報,稱平林鎮某村村支書貪污麻竹高速工程款。檢察機關介入調查,沒有查出村支書貪污,卻發現麻竹高速工程款賬目有蹊蹺,遂傳喚張某。張某主動交代了挪用380萬元公款的犯罪事實。
  由於張某認罪態度好、沒有給國家造成損失,遂作出上訴判決。張某服從一審判決,表示放棄上訴。(完)  (原標題:湖北棗陽一財政所幹部幫好友應急 挪用380萬公款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e61rewmu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